美国纽约州提出超细纤维服装标签要求新法案(AB 1549)

22 1月 2019 消费品法规新闻

美国纽约州提出超细纤维服装标签要求新法案(AB 1549)

美国纽约州日前提出了一项新法案 (AB 1549),如获批准,该法案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该法案规定由50%以上合成材料制成的新衣服在销售时必须含有消费者可见的明显标签,否则任何个人、商号、合伙企业、协会、有限责任公司或公司均不得销售或提供该类新衣

来自 必维国际检验集团技术服务部 3 分钟

法案包含的定义如下:

• 服装:“适于人穿着的一件成衣,不包含鞋帽。”

• 塑料超细纤维:“一种细小纤维状合成颗粒,长度小于5毫米,通过定期洗涤由合成材料制成的纺织品而释放到水中。”

除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FTC) 要求的洗水说明外,根据已提供的洗水说明,明显标签还需要包含以下声明中的一种:

•如果洗水唛上建议或要求使用机洗或手洗:另加一个显眼标签,声明内容应为:“This garment sheds plastic microfibers when washed, which contributes to marine plastic pollution. Hand washing recommended to reduce shedding. (此服装洗涤时会脱落塑料超细纤维,从而导致海洋塑料污染。建议手洗以减少超细纤维脱落。)”

• 如果洗水唛上建议或要求使用干洗:另加一个显眼标签,声明内容应为:“This garment sheds plastic microfibers when washed, which contributes to marine plastic pollution. Dry clean only.(此服装洗涤时会脱落塑料超细纤维,从而导致海洋塑料污染。仅限干洗。)”

• 对于不符合上述两项洗水说明或包括上述适用声明将违反《美国联邦法规》第16章第423部分的所有其他服装,则另加一个显眼标签,声明内容应为:“This garment sheds plastic microfibers when washed, which contributes to marine plastic pollution.(此服装洗涤时会脱落塑料超细纤维,从而导致海洋塑料污染。)”

披露上述声明时,可使用贴纸、吊牌或任何其他类型的标签等形式,并且在产品销售时此类声明对消费者明显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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