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 - 修订儿童纺织品和皮革制品安全标准

04 4月 2018 消费品法规新闻

韩国 - 修订儿童纺织品和皮革制品安全标准

韩国贸易、工业及能源部(MOTIE)发布一项修订 (通函编号:2017-0017),修改“供货商合规性安全标准附件15 - 儿童纺织品”(Safety Standards of Supplier’s Conformity Annex 15 – Textile Products for Children) 及“供货商合规性安全标准附件1 - 儿童皮革制品”(Safety Standards of Supplier’s Conformity Annex 1 – Leather Products for Children)。主要更改包括对有害物质安全要求的修订。有关修订将于2018年1月31日起生效。

必维技术服务事业部 阅读时间 3分钟

供货商合规性安全标准(附件15) – 儿童纺织品
适用范围:供36个月至13岁儿童使用的纺织品


有害物质安全要求的主要修订

  • 增加壬基酚 (NP) 和壬基酚聚氧乙烯醚 (NPEO)总量要求
  • 增加镉 (Cadmium) 总量要求
  • 修改过敏分散染料 (Allergic Disperse Dyes) 的限量
  • 修改/明确要进行有害物质测试的物料


有害物质安全要求

限制物质

测试材料

儿童

(≥ 36个月至≤ 13岁)

pH值

纺织部件

4.0 – 7.5

甲醛

纺织部件

≤ 75 mg/kg

偶氮染料(24种胺类)

染色纺织部件

≤ ≤ 30 mg/kg (每种)

邻苯二甲酸酯

(DEHP, DBP, BBP)

塑料或橡胶,用塑料/橡胶材料涂布或印刷的织物(金属或塑料上的涂层/印刷除外)

≤ ≤ 0.1% (总和)

有机锡化合物

涂布或印刷的纺织品

(TBT)

涂布或印刷的纺织品

≤ 0.1 mg/kg

富马酸二甲酯

皮革和毛皮

≤ 0.1 mg/kg

阻燃剂 (TDBPP, PentaBDE, OctaBDE)

用阻燃剂处理过的产品

Ban to use

总铅量

用阻燃剂处理过的产品 涂料、颜料、塑料、金属,除纺织品外的其他物料(如木材)

≤ 90 mg/kg

(金属 ≤ 300 mg/kg)

总镉量(新增)

≤ 75 mg/kg

过敏分散染料(22种染料)

染色纺织部件

纺织品包括聚酯、尼龙、丙烯酸、乙酸酯、三醋酸酯、氯乙烯

≤ 50 mg/kg (每种)

镍释放量

电镀或未涂覆金属

≤ 0.5 μg/cm2 /周

总NP和NPEO量(新增)

纺织部件

≤ 100 mg/kg


供货商合规性安全标准(附件1) – 儿童皮革制品

适用范围:供13岁或以下儿童使用的皮革制品


有害物质安全要求的主要修订:

  • 修订婴幼儿皮革制品的六价铬(chromium VI) 限量
  • 修改/明确要进行有害物质测试的物料



有害物质安全要求

限制物质

测试材料

婴儿

(˂ 36 个月)

儿童

(≥ 36个月至

≤ 13岁)

甲醛

皮革和毛皮

≤ 20 mg/kg

≤ 75 mg/kg

富马酸二甲酯

皮革和毛皮

≤ 0.1 mg/kg

PCP(五氯苯酚)

皮革和毛皮

≤ 0.5 mg/kg

≤ 5 mg/kg

六价铬

皮革和毛皮

≤ 3 mg/kg


偶氮染料(24种胺类)

染色皮革

≤ 30 mg/kg (每种)

邻苯二甲酸酯

DEHP、BBP和DBP的总量

供儿童放置于口中使用的产品之DEHP、BBP、DBP、DINP、DIDP、DNOP的总量

塑料或橡胶,用塑料/橡胶材料涂布或印刷的皮革(金属或塑料上的涂层/印刷除外)

≤ 0.1%

有机锡

化合物

二丁基锡(DBT)

涂布或印花皮革

≤1.0 mg/kg

-

三丁基锡 (TBT)

≤ 0.5 mg/kg

≤ 1.0 mg/kg

总铅量

涂料、颜料、塑料、金属,其他物料(如木材)(不适用于电气或电子产品的功能部件)

≤ 300 mg/kg

(涂料/颜料 ≤ 90 mg/kg)

总镉量

涂料、颜料、塑料、金属,其他物料(如木材)

≤ 75 mg/kg

镍释放量

电镀或未涂覆金属

≤ 0.5 µg/cm2 /周


其它信息:

韩国贸易、工业和能源部第2017-0017号通函(韩语)

http://www.kats.go.kr/content.do?cmsid=239&mode=view&page=6&cid=19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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